来源: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8月6日至9月10日,水利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组织节水中心、长江委、黄委、淮委、海委、珠江委、松辽委、太湖局组成8个评估工作组,对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8个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开展了现场中期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组实地查看了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度,听取了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配置情况汇报,查阅了自评估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深入挖掘工作亮点,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水利部将结合试点城市自评估报告和工作组现场评估报告,全面梳理总结试点进展与阶段性成效,优化调整试点支持政策,督促工作滞后的试点城市整改提升,确保如期实现既定目标,在再生水规划、配置、利用、产输、激励等方面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推广的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